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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2-18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2)。 因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69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351,994,105 股变更为 350,304,105 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字楼 1204 号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817-2619999 传真号码:0817-2619999 电子邮箱:ir@ belg.com.cn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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